官修历史作为正史是从唐朝开始的。
唐初,高祖武德五年(年),诏修前代史,历数年竟不能就而罢。从太宗贞观三年(年)到高宗显庆四年(年),整整二十年间,通过设立史馆(包括借助史馆),修撰成八部纪传体前代“正史”:《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包括《五代史志》),以及《晋书》和《南史》、《北史》,同时开始编纂“实录”和修撰“国史”等本朝史。
在这一过程中,修史与取鉴、资治更紧密而有机地结合,历史著述在整个文化典籍中独立和占据第二的地位的稳定,纪传体史著取代了“古史记之正传”的编年体史著而处独尊,“正史”的修撰逐渐官府化和制度化,从而使司马迁开创的封建史学逐渐地巩固起来。
中国从唐朝开始,史书由官方进行编修,史书是指古籍中专门记载历史的书,在四库分类之中就是史部,早期的史书都是以编年史的形式存在,晋朝太康年间汲冢出土的《竹书纪年》也是编年体。
在清代所说的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述了从唐朝到明朝这一时期的历史。唐朝有两部正史,即《旧唐书》和《新唐书》。接下来的五代,也有两部正史,即《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其余的宋、辽、金、元、明五个朝代,各有一部正史。这九部正史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历史系列,它们代表了公元618年——1644年之间各王朝历史的官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