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养老”就是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我国古代强调“以孝治天下”,宣扬“孝道”,敬老尊贤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国家还制定各种政策法规确保老人安享晚年,从史书记载来看,几乎每个朝代都针对养老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
先秦时期的“家庭养老”和“国家养老”
先秦时期,古人就对“老人”的概念作出了明确规定。《礼记·曲礼上》记载:“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意思大概是,人到了60岁就是老年人了,可以指使别人帮自己干活;70岁,身体机能进一步衰退,应该向子孙传交、安排家事;80岁、90岁,就是耄耋老人了……
在我国古代,基本是家庭养老,各个朝代对养老问题规定了不同的“实施细则”,同时,针对一些特殊人群或困难家庭,还有各类的养老机构,也就是“国家养老”。
夏朝时,对老人不孝是重罪。不赡养老人、辱骂殴打老人、不给老人吃饱穿暖、老人生病不加以医治等,都为不孝之列,依据情节轻重,会被处以刺字、割鼻子、斩脚等刑罚,直至死刑。
周朝时没有具体的处罚制度,但针对老年人的饮食问题,提出了严格且具有礼仪含义的要求。据《礼记·王制》记载,对50岁以上的老人,要供给细粮吃;到了60岁,饭菜里要有肉食;70岁以上的老人,要增加副食;80岁的老人,就要给他们提供珍馐美味了;90岁的老人,行动不便,饮食没有规律,子孙要在老人身边伺候,随时照顾老人吃喝……
为了让子孙能够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出台了有老人的家庭减免徭役的政策,“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就是说,家中如有80岁以上的老人,儿孙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有90岁老人,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这就保证了家庭养老能够“落到实处”。
对于鳏、寡、孤、独者,夏、商两代都执行在仲春、孟冬两季发放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政策,这可以说是国家养老的雏形。
先秦时期还正式对可以享受“国家养老”的老人作出了规定:1.“三老五更”,即德高望重,相当于公众道德楷模的老者;2.“家中之老”,即子孙为国难而死,国家养其父祖;3.“致仕之老”,即一定级别的离退休干部;4.“庶人之老”,即没有子孙的老者,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五保户”。
养老问题离不开医疗,自周代起,就实施了“养疾之政”,官府中设“掌病”一职,属官府正式编制,负责给老人“问病”。《管子·入国》记载,掌病负责定期看望老人,并为其检查身体,是为“问”。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一问;民间老人,每5天一问。并且,这些都是“免费医疗”,颇为实惠。
汉代《王杖诏令册》为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我国古代的养老制度发展到汉代,已经相对比较完备成熟了,可以说,在赡养老人这个社会问题上,汉朝做得几乎是最好的。
西汉初期,天下刚刚恢复安定,汉高祖刘邦就颁布了养老诏令,规定凡8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
这里说的“几杖”,又被叫作“鸠杖”“王杖”。顾名思义,就是皇帝赐予老者使用的拐杖,这是一种特殊权利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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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铜鸠杖杖首浙江省博物馆藏
汉高祖刘邦开了汉朝给老者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80岁以上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到了汉成帝建始年间,又把享受这种待遇的年限降到了70岁。《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由此可见,汉代的养老敬老制度,不仅务实,而且还有良好的祝愿。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还出台了相应的法规。
年,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出土了一根鸠杖,杖端系着王杖诏书木简,此后直至年,同一地点的汉墓中,又先后出土了7根鸠杖,以及一份西汉王杖诏书令册木简。据此可知,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没有间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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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嘴子汉墓《王杖诏书令》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字,规定了70岁以上的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学者称其为我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
唐代注重“色养”,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