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峤,西晋史学家,字叔骏,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华氏家族是西晋高唐县的名门望族、官宦贵族。华桥的祖父即三国时任曹魏太尉的华歆,其父华表则历仕魏晋两代。
01华峤的家世及《后汉书》的著述
华歆,字子鱼,东汉举孝廉,授郎中职,后因病去官。汉灵帝死后,大将军何进辅政,征诏华歆为尚书郎。汉献帝时,任豫章太守。公元年,官渡之战时,曹操以汉献帝名义诏华歆到朝内做官,华歆不仅为人清廉、为政清明,而且颇有治国安邦的高谋良策。作为曹魏重臣,华歆的治国方针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尊儒重经,他还主张通经致仕,这在当时儒学式微的情况下,身为名门士族的华歆弘扬了尊孔崇儒的文化思想。
华歆是一个很具智慧的人,也很重视文化教养,其子孙后代也都有才德,或为朝廷重要官员,或才华横溢著书传世,皆为世人称道。华歆之子中,华表最为知名。
华表,字伟容。历仕魏晋两代,于西晋官拜太子少傅,迁太常卿,谥曰康。虽然高官厚禄,但魏晋时期恶劣的政治环境,如履薄冰的官宦生涯,使华表并不热衷于做官。在迁太常卿几年之后,华表“以老病乞骸骨”,要求退职,以自己不积极于政治的态度避免了祸患。在华表的六个儿子中,以华桥最为后人所称道。
华桥受其官宦家族的影响,初为曹丕属吏,补尚书郎,转车骑从事中郎。晋武帝时,赐爵关内侯,任太子中庶子,又以散骑常侍主管中书著作,领国子博士,迁侍中。晋惠帝初年,封乐乡侯,迁尚书。华桥虽终身为官,但他如同其父,并不积极于政治功名,真正的志向是从事史学著述。华桥的祖父华歆论人论事都持正平和,他的后代也把这种不激不厉的心态用到史书的著述上。
华峤受其家学影响,博览群书,学识精深广博,年少时便已小有名气。晋惠帝时,因华桥“博闻多识”、“有良史之志”,于是命华峤转秘书监,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当时中书、散骑、著作及治礼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华峤“皆典统之”。$这个职务使华峤得以便览深藏于秘府的书籍,职务的便利加上华峤自身的才华及当时修史风气的兴盛,都为华桥从事史学著述创造了条件。
西晋时期记载东汉历史的著作是《东观汉记》,它是东汉王朝集中文人着力编写的。但华峤不满于它的烦秽杂乱,“有改作之意”。于是他开始着手搜集资料,从事著述,最终撰成了记载东汉历史的《后汉书》。
《后汉书》为纪传体,记载了从光武帝到汉献帝一百九十五年的历史,共九十七卷。其中帝纪十二卷,皇后纪二卷,典十卷,列传七十卷及谱、序传、目录各一卷。然而,华峤“性嗜酒,率常沈醉。”于晋元康三年在《后汉书》十典还未完成时就去世了。朝廷先后任命华峤的儿子华彻、华畅担任佐著作郎,专职修史,继续《后汉书》的写作,他们最后完成了其父的未竟之作。
《后汉书》完成后,在当时就受到了很高的评价,朝中大臣都认为该书“文质事核,有迁固之规,实录之风,藏之秘府。”后人南朝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评价后汉史书:“若司马彪之详实,华峤之准当,则其冠也。”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论后汉史:“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但可惜的是,华娇《后汉书》成书后不久,就在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时散佚了,当时只剩三十余卷,后来这仅存的三十余卷也陆续散佚了。庆幸的是,在古代类书中、一些史书的注释中及记载职官制度的书中保存了部分华峤书的内容,类书如《艺文类聚》、《初学记》、《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白帖》、《天中记》、《事类赋注》等。
史注如《后汉书注》、《三国志注》、《世说新语注》、《水经注》、《文选注》、《蒙求集注》等,记载职官制度的书如《大唐六典》、《职官分纪》等。另外,袁宏《后汉纪》中也引用了华峤书中多条史论。
清朝人也对华峤的《后汉书》作了大量的辑佚工作,如“姚之驷的《后汉书补遗》,黄奭的《汉学堂丛书》,汪文台的《七家后汉书》,王仁俊的《玉函山房辑佚书补编》中均有辑本。”今人周天游先生《八家后汉书辑注》中所辑录的华峤《后汉书》就是对前人所保存的资料进行整理、校注而成。从而我们也得以一窥华峤书的风采。
02《后汉书》对纪传体体例的继承和创新
史学家司马迁与班固奠定了纪传体史书的体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家们更是继承了纪传体的传统并把它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时期。究其原因,除了遵循两位史学大师外,还因为纪传体这一史书体裁的优点:不仅囊括以人物事件为主的史实。
还兼有书、志,可以详细地记载典章制度,华峤即是其中之一,他所撰之《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一代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包括帝纪、皇后纪、典、列传及谱、序传、目录。它继承和发展了以纪、传、志、表为主要记载方式的纪传体,并在史书内部结构和表述上,即体例上,有所创新和变通。
本纪,以编年的形式记述历代帝王和在政治上起主导作用的人物的事迹。列传,记载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历史以及国内外各民族的历史。华峤《后汉书》在基本遵循这些原则的同时,还有所开拓,创立了新的篇目。
首先,创设《皇后纪》。司马迁《史记》除把掌权的吕后列入本纪外,历代皇后及其家族均放在《外戚世家》中进行叙述;班固《汉书》取消“世家”,将皇后编入《外戚传》。华峤则创立了《皇后纪》,列于帝纪之后,这是史书体例上的一次创新。编纂史书是客观历史在史家主观上的反映,它有一个不断认识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历史是不断发展的,史家对历史的认识也随之发展,因而史书的体裁及体例也是不断发展和更新的。
华桥创立《皇后纪》也是时代的反映,从东汉中期,章帝死后,和帝即位,时才十岁,因此由窦太后临朝称制。和帝死后,小皇帝殇帝才百余日,仍按先例,由邓太后称制。殇帝不久就死了,邓太后又立了一个安帝,也只有十岁,仍由她当政。在邓太后以后称制的有阎后、梁后、窦后和何后,形成了女主相继当政的局面。
此时的皇帝已成为政权的傀儡,这六位皇后则成为事实上的一朝天子。正基于此,华峤从帝、后之间的政治作用考察,认为“皇后配^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
对于设立《皇后纪》刘知几持不同的观点,认为“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但实际上,华峤正是领会了“纪”的本义,并不是只有天子可以入“纪”,在政治上起主导作用的人物也在“纪”的范畴之内。他根据东汉时期独特的社会风气和时代特色,从东汉中期以后皇后掌权的客观实际出发,为整个东汉的皇后立纪。这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历史,也表现了华峤的变通观念,体现了他史识的过人之处。《皇后纪》的创立,开创了皇后由传入纪的先河,被后世史家所效法。范晔《后汉书》中,纪的最后一篇是《皇后纪》,即袭用了华峤书的这一篇目。
其次,列传采用了传统的分类方法,以类传、附传的形式记载人物’并设立新的类传名目。列传在纪传体史书中所占篇幅最多,也是书中精华所在。
在古代史书中为了把纷繁复杂的人物有次序地、清晰地展现出来,通常把列传分为专传、合传、附传、类传四种。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都是根据历史情况对四种形式加以灵活运用。华桥《后汉书》效法了马、班的体裁,那么在列传的记人体例上也应该与《史记》《汉书》大体相同。刘知几说“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虽然华桥《后汉书》的全貌不能再现,但它应是遵循了纪传体史书中列传的四种表述形式。从今天的辑本中仍然能够窥探出类传、附传在华峤书中的运用。
类传,把同类人物合载于一篇传中,其本质也是合传,“即是把某些社会身份或职业相同的人物以类相从,列为一传。”如司马迁《史记》所创立的《循吏列传》专记遵纪守法的官吏,《酷吏列传》专记严刑峻法的酷吏等等。
华桥《后汉书》中的《光武十王传》即是将光武帝时的十位王侯列为一传,除了传统的类传名目外华峤开创性的把社会中“重孝”的人物归于一传,设立了新的类传名目——《孝子传》。
“孝”在中国社会是一个重要的道德标准,汉代独尊儒术后,与“忠”对立统一的“孝”也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对社会中的孝行进行鼓励、提倡,在制度上也采取措施推行孝道,“举孝廉”的选官制度成为汉代的定制。到华桥所在的魏晋时期,由于汉代的推行和历史的原因,“孝”己成为统治者的治国方针,使得社会上孝道大倡。史书反映了社会新的变化。
在华桥《后汉书》中则表现为增添了以类相从的《孝子传》,将社会中行孝道,重养亲的孝行者集合在一个篇目中进行记述。从华桥书将诸孝子合为一传后,后世史书大多延续了这种类传的形式,虽然传目的名称不尽相同。
如,范晔在其史著中沿用了《孝子传》的名称,《晋书》为《孝友传》,《宋书》《南齐书》《周书》《南史》均为《孝义传》,《梁书》《陈书》《北史》都为《孝行传》,《魏书》为《孝感传》。可见华桥的这一创新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以上两篇传记是华峤书中明确标明的类传,从华桥书的辑本中也可以总结出其它没有标明的,但实际上也应该属于类传的传记。如,书中记载了反对宦官专政而致党锢之祸的李膺、范滂的事迹,并在《范滂传》中说范滂是“以党事下黄门北寺”。因此,很可能华峤曾设立过这一类传,来记载党锢之祸的人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类传篇目都有所变化,这是史家自觉认识历史的表现,同时史书的变化也反映了时代的特点。“党锢之祸”是东汉时期特有的政治产物,以华桥尊重客观历史为皇后立纪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能推断出他设立党锢传的可能性。
附传,即在传主的传记之后附载同一家族的人物传记。如华桥《后汉书冯衍传》中记载了冯衍祖父和父亲,“衍祖父立,生满,年十七丧父,早卒,满生衍。”然后再记叙冯衍事,并且还记载了冯衍的儿子冯豹之事。附传除附载家族人物外,还附带叙述与传主有关联之人的主要事迹。
如,在华桥书中把锺离意与乐崧合传,因为东汉明帝为政苛察,乐崧常被打骂,而只有锺离意敢谏浄。所以华峤在主要记述锺离意的传记中将与事件相关的人物一并叙述了。再如,郭躬传中附载吴雄。因为“郭氏为廷尉者七人”,而吴雄也是“三世”为廷尉,二者都是以法为名家,所以放在一篇传记中记载。
上述两种方法是用很少的篇幅写多人的传,省时、省笔墨,是一种史书记叙人物的进步修史方法。华桥在书中将这两种记叙方法灵活运用,显示了他卓越的史才。
司马迁在《史记》中首创“八书”,分门别类地记载了维系社会统治的一系列重要典章制度和社会制度,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情况。班固《汉书》丰富和发展了“八书”内容为“十志”,因书名为“书”,故改“书”为“志”。后世史书多沿用了“志”的篇目名称。经过司马迁的创始和班固的改进,史学上的“书志体”开始在“正史”中确立并完善起来。
华桥因循前人,在书中也设立了“志”,并改名为“典”,“改志为典,以有尧典故也。”但“名目虽异,体统不殊”。华峤书中有典十卷,但其具体篇目却没有明确记载。我们只能从相关的文献中进行考察。
幸而,《魏书》第七册《前上志启》中有这样的说明:“叔骏(华峤字)删辑后刘,绍统(司马彪字)削撰季汉,十志实范迁、固,表盖阙焉。”也就是说,《后汉书》中的“十典”是在整理编辑刘珍等所著《东观汉记》诸志的基础上,效法《史记》《汉书》的书志而完成的。
03结语
现在所知道的有八篇包括律历、礼、乐、郊祀、天文、地理、车服、朝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制度与社会现象也随之发展变化,反映在史书上,就是志目名称内容的变化和发展。
由此可以推断,华峤《后汉书》的“十典”应该是根据他个人的史学见解,在前人基础上有所增删而形成。清人姚之根据华桥《后汉书》中“执金吾,行幸掌从领宿卫”,认为华桥书很可能设有《百官志》。从华峤创立《皇后纪》中所显示的过人史识来看,他有可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如果这种推断是正确的话,那华桥就在书志中增添了新的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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