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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僧儒与十八州谱

《十八州谱》是南朝梁一部由梁武帝萧衍亲自下诏撰修的官修总谱,其编修者王僧儒是南朝著名官员、学者,曾任撰谱事,博览群书,与沈约、任昉被时人并称为“三大藏书家”。

王僧儒的生平事迹与学术造诣

王僧儒先祖是南渡的王姓士族,家世较为显赫,但至其父王延年时,家道中落,年少的王僧儒不得不以抄书为业奉养母亲。但家庭贫困并没有让他放弃求学的意念,他一生十分热爱古代典籍,更是家藏万卷,文辞逸丽且知识广博,文采学识常为士友所推崇。但这样高的文学造诣并没有给他的仕途带来太多便利,王僧儒的政治生涯其实并不顺遂。

仕齐,起家王国左常侍、太学博士。尚书仆射王曼深相赏好。曼为丹阳尹,召补郡功曹,使僧孺撰《东宫新记》。迁大司马豫章王行参军,又兼太学博士。司徒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僧孺亦游焉。文惠太子闻其名,召入东宫,直崇

这是王僧儒仕途的第一次挫折。后稍有起色,出为仁威南康王长史,行府、州、国事,但又遭典签汤道愍的诬陷,被免官。后来在友人庐江何炯的帮助下才重新“起为安西安成王参军,累迁镇右始兴王中记室,北中郎南康王谘议参军,入直西省,知撰谱事”。

仕途的郁郁不得志在其诗作中也多有体现,在《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一书中,收录了王僧儒39首作品,多为感怀所作,隐隐有着不得志而伤感忧愁之意。较典型的如《白马篇》,诗中的白马犹如王僧儒自己,空有满腔报国热情,却无施展才华的机会。但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王僧儒并未放弃学识著述,他一生钟爱典籍,藏书众多。

所以在梁武帝诏令他改定《百家谱》时,王僧儒才能以高超的学术造诣集境内十八州一百一十六郡,修成卷的《十八州谱》,并相继撰有多部谱学著作。

王僧儒作为南朝著名的文学家,其诗文丽逸,好藏书并对先代典籍十分了解,这种熟知典籍的学术功底,为其后来撰修《十八州谱》,探访百家源流奠定了基础。王僧儒的学术著作有《起居注》、《中表簿》、《十八州谱》、《百家谱集》、《东南谱集抄》、文集30卷、《两台弹事》不入集内为5卷、《东宫新记》及《春景明志诗》等诗作共40首。但除前所述39首诗作和三则谱牒轶文外,其他著述皆散佚,着实可惜。

王僧儒所撰《梁武帝总集境内十八州谱》,计有卷,《隋书经籍志》著录。而《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均作《十八州谱》,卷。《隋书经籍志》还著录王僧儒《百家谱》30卷,《百家谱集抄》15卷。但《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仅著录《百家谱》。

另外王僧儒还撰有《东南谱集抄》,15卷《范氏谱》,见于李善注《文选》;《徐义伦家谱》,1卷,见于《宋史艺文志》所引。这些谱牒书籍今己全部亡佚,仅在《元和姓纂》中剩余两则《百家谱》佚文,在李善注《文选》中余《范氏谱》佚文一则,后文将详细论述。

在王僧儒的这些谱学著作中,《十八州谱》不仅篇幅巨大而且是一部奉皇帝诏令编纂的官修谱牒,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梁武帝在位时,梁境内州郡建制有所改变,先是23州,后为州,皆非18州,故“十八州谱”的称谓实是沿用东晋旧称。王僧儒在编纂《十八州谱》时,也并非只参考旧有谱籍等书面档案,他还实地考察探访相关家族人物及渊源,如姚思廉所撰《梁书刘杳传》,可见王僧儒的修谱并非“纸上谈兵”,而是进行过实际考察,以此来提高修谱的准确度。

王僧儒所修《十八州谱》,是由梁武帝诏令撰修的一部官修总谱,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学发展至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南朝谱学两大流派之一的王氏谱学,是在贾氏谱学发展基础上,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修谱的学术传统,至王僧儒修卷《十八州谱》时,可以说达到南朝谱学最辉煌的时刻。

而王僧儒其人,以其深厚的文学素养和扎实的古籍功底,虽仕途不顺,但在士友间风评很高,又因其前期撰述如《起居注》、《中表簿》多与人物姓氏源流有关,后被任命为撰谱事,这一官职本身也体现出魏晋时期谱学的高度发达和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梁武帝诏令改定《百家谱》以王僧儒为首选,这与其个人的生平经历和谱学造诣有着必然联系。

《十八州谱》的性质

魏晋南北朝是谱牒学作为一门独立学术的形成与兴盛时期。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谱牒类书籍迅速增加,同时出现累世相传的谱学世家,谱牒学成为当时一大显学。自曹魏以来,随着九品中正制实行和门阀政治建立,谱牒发挥其不可忽视的政治功效。恰如南宋郑樵在《通志氏族略氏族序》中所言,所以针对谱牒在选官和婚姻等方面的特殊作用,社会上出现“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的风气,谱牒类书籍和谱学名家大放异彩,并且政府设立专门修谱机构和专职修谱人员,形成官谱与私谱并行、竞相发展的繁荣局面。

从撰述对象的角度来看,郑樵在《通志艺文略》中将谱牒分为帝系、皇族、总谱、韵谱、郡谱、家谱六大类,冯尔康先生进一步将其归纳为四类:即帝王诸侯世谱、通国氏族谱、地方总族谱和家族谱。从编修者的性质来看,谱牒又可以分为《十八州谱》就是一部总谱或通国氏族谱类官修谱牒的代表之作。

总谱或通国氏族谱是政府将当时管辖范围内的州郡谱牒进行统一核定修撰,最后编订成册,主要是国家选官时以备参考。对于魏晋时期的官谱,冯尔康先生将其归纳其五大特征:一是官修为主,私修为辅;二是合众姓之谱多,单一宗族之谱少;三是官修利用私修成果,但重在审定,力求谱牒资料的真实性;四是谱牒学与姓氏学结合,充分利用姓氏学成果;五是功能多样化,第一用在政治上,第二为人们通婚所利用,第三在日常生活、人际交往上。所以《十八州谱》作为官修总谱,就是这样一部官私结合、功能多样、合姓众多的谱牒类著作,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学发展到一定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实现内部分化的必然产物。

《十八州谱》的内容

因为《十八州谱》原书己佚,我们对其内容难以还原。但魏晋谱牒在内容方面有一定书法规律可循,王僧儒《范氏谱》、《百家谱》所存三则佚文,文虽短小,但与同时期其他佚文在行文方式上基本保持一致。故笔者结合现存佚文、碑谱等史料,归纳魏晋南北朝特别是东晋南朝谱牒的常见内容,以此来大致推测《十八州谱》的常见内容。

现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残谱,有年发掘于阿斯塔那50号墓的族谱五纸,《吐鲁番出土文书》将其命名为《某氏族谱》,以及阿斯塔那号墓出土的残谱,《吐鲁番出土文书》将其命名为《高昌某氏残谱》。

又有碑谱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南朝宋时散骑常侍临沛侯刘袭墓志、北魏彭城王元勰妃李媛华墓志、北朝隋私谱《张士宁造像碑》等资料。除残谱、碑谱类文献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谱牒见于引注者还有佚文余条,且多以“某氏谱”命名,主要见于刘孝标注《世说新语》、裴松之注,如今要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谱牒内容,只能通过分析上述碑谱残谱、引注佚文等文献,现将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的内容归纳如下。

这一时期的谱牒按书写形式分类有书谱类,以书籍记叙形式为主,此类数量和种类最多;表谱类,如《中表簿》、《方司格》,以表格为表现形式,格式简便,便于中正选官参考。按作谱者可分为官谱和私谱,私谱多为家谱,需要上呈官府核定才能收为官谱。按作谱对象分类,有帝王世系谱、皇族谱、总谱、郡谱、家谱。但有一点需要注意,无论怎么分类,综合类谱牒

是官府核定私家谱后整理编纂而成的,所以私修家谱是其他所有类别谱牒的基础。针对上述类别,谱牒的名目则各不相同。帝王世系谱如《后魏皇帝宗族谱》;皇族谱如《后齐总谱》总谱如《十八州谱》、《百家谱》郡谱如《吉州诸姓谱》、《扬州谱抄》;家谱通常命名为“某氏谱”、“某氏家谱”或“某氏支谱”、“某氏血脉谱”,如《谢氏谱》、《杨氏支分谱》、《杨氏血脉谱》;又有将地望和姓氏结合命名的,如《京兆韦氏谱》、《北地傅氏谱》;又有家谱与墓记并用的,如《杨氏家谱状并墓记》。这些名目繁多的谱牒皆是其性质的一定体现。

序文是作谱之人自述先世及修谱之缘由等内容,跋文是他人对此谱进行的评价。如元人汪寿松所撰《汪氏渊源录》中,录淮安侯汪旭的上谱表和佐著作郎袁彦叔的跋文。

但现如今没有关于谱牒序文、跋文的直接资料留存,只能推断魏晋南北朝时谱牒撰有序文跋文。一方面,东晋南朝官谱、私谱的撰述十分兴盛,私谱想要得到认可,就必须上之于官,官方进行核定后,便可入官谱之列,那么相应官员在核定时必然要评定该姓氏真伪和等级;另一方面,魏晋私人撰谱如此重视门望,在作谱时必然会追叙先祖世系及作谱缘由,以彰显自身门第之高贵。故而笔者推断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当撰有序文和跋文。

先祖世系部分主要记述本姓氏的先世源流、婚宦地望、姓氏来源、迁徙流转等情况,这一部分十分重要,是九品中正品评的重要依据。

宋明时期的家谱多遵循五世中心原则,以谱主为中心,上溯其祖、父辈,下延至子、孙辈,叙述重点大都不脱离这五世。晋唐时期的家谱由于特殊的政治需要,大多需要追叙先祖源流、姓氏由来等,以此彰显自身高贵门第。

谱系本纪是家谱的主体部分,专记家族内各辈人士之概况。一般由祖父辈开始,叙述祖父母辈、父母辈、本人及妻室、子女辈的名字、官职、婚姻等信息,言简意赅、叙述清晰,世系分明,便于阅读与查找。

谱牒有一部分专记家族人物生平事迹、职官升迁等,多有弘扬操守、彰显美德之意。这一时期的家谱也叙述家族人物的善恶事迹与吉凶祸福,且并非全是溢美之词,在彰显品德的同时,也会记载反面事迹。

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私谱官订发挥重要功效,修谱家族不能随意书写人物;另一方面由于谱牒在当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十分巨大,它是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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