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的体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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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例是指著作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出自《宋书·傅隆传》:“汉兴,始征召故老,搜集残文,其体例纰缪,首尾脱落,难可详论”。史书的体例分为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根据编排的年代跨度长短的情况,又分为通史和断代史;也有以国家为单位来分别记叙历史的,称国别体。

●二十四史作为纪传体史书,其体例创成于司马迁的《史记》,为历代编纂者所遵循。内容一般分纪、志、表、传四部分,但又各有不同。《三国志》《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南史》《北史》无“志”。《后汉书》《三国志》《梁书》《宋书》《南齐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北史》《晋书》《南史》《隋书》《旧唐书》《旧五代史》十五史无“表”。

二十四史体例顺序一般按纪一、志二、表三、传四排列,也有两种不同情况。一是《后汉书》《魏书》志在传后。二是作为断代合史的几部史书,其中《三国志》和《旧五代史》,是分别各国排列纪、传部分;《南史》《北史》无志无表,纪传部分不分国别按纪一传二排列;《新五代史》是考(即志)在传后,在世家之前,十国年谱(即表)在世家之后。

《史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包括疆域划分、国家民族、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是研究古代典章制度、人文历史、自然科学、经济文化的重要史料。汉以前的史书,多为编年体,叙事简约,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很难考察其前因后果。《史记》从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体裁入手,因人、因事、因时而采取不同的体裁表述,全方位地描绘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复杂的内容系统化、条理化,清晰而生动。

本纪,以帝王事业为纲,以编年的形式,记载各个时期的国家大事,具有系统的编撰大事记的框架。

表,采用表格的形式,概括排列各历史时期的大事。史记的表分为为世表、年表、月表三种,把历代相传的世系、先秦时期列国之间的关系、重要职官的更替沿袭等事项,排列得条理分明。

书,记载典章制度、自然法则的形成、实施和历名沿革。对礼乐、天文、历法、经济、水利、文化等内容,予以系统的记述。

世家,记载诸侯、勋贵以及特殊人物的历史。其中把先秦以来主要王侯外戚世族的兴衰,写成不同的国别史。

列传,记载各个时代不同类型人物的历史,以描述各种人物活动的专传为主,如《孟尝君列传》《魏公子列传》。对彼此相关的人物,则写成合传,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对于人或事相类、相同者,则写成类传,如《循吏列传》《游侠列传》。同时也对当时疆域内外的其他民族活动有所记述,如《匈奴列传》《西南夷列传》。

《史记》的纪传体通史体例创立后,历代相沿不衰。清代赵翼说:“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

●班固是一个在纪传体的基础上编著断代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一个完善纪传体史书体例的集大成者。《汉书》继承和发展了《史记》的编纂形式,使纪传体成为一种更加完备的编纂体例。《汉书》采用纪、表、志、传形式,被后来官修史书沿用,成为定例。《汉书》作为断代史,和《史记》所要记述的内容有所不同,因此取消了“世家”,把勋臣世家全部归入“传”类。《史记》的“书”,《汉书》改称为“志”。《汉书》的“志”在《史记》的“书”基础上又有创新。在“传”中,《汉书》分宗室传、皇后传、外戚传和古今人表,为《史记》所无。

●范晔在修纂《后汉书》时,为纪传部分撰写制定则例,作为修史的重要纲领。这篇《纪传例》即所谓《序例》,北齐魏收作《魏书》时,全部取用了范晔的这篇《序例》。见过此文者对它的评价甚高,认为属于“序例之美者”(如刘昭、刘知几的评价)。

《史记》创立纪传体开始,皇后通常列入“外戚传”。《汉书》将“外戚世家”改为“外戚传”,《后汉书》将“外戚传”改为“皇后纪”,这是因东汉情形较为特殊,先后有六位皇后或或皇太后临朝听政。《后汉书》的循吏、酷吏、儒林与《史记》《汉书》名目相同,另设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七类。其中列女是正史中第一次出现的内容。

●《晋书》帝纪以记帝王,“列传”记大臣,“载记”记“五胡十六国”。“列传”分专传、合传、类传、民族传四种。“载记”又称“霸史”,“五胡十六国”处于中土不受晋朝封爵,有自己的国号、年号和文武百官,其军事实力足以与东晋抗衡,因此《晋书》继承了东汉人所撰的《东观汉记》中的“载记”体例。

●《宋书》在“列传”一类,除个人专传、类传、合传之外,创立了家传的形式,即以子附父、以孙附子,旁及侄子、侄孙、女婿。由于王侯世袭,“宗室传”中家传更长。“带法”也是《宋书》列传的一大特点,如《檀道济传》附载其司空参军薛彤、高进之,《临川王义庆传》夹带被引为其佐史国臣的文学之士鲍照,《谢灵运传》夹叙其“文学四友”苟雍、羊璇之、何长瑜等。《宋书》突出的优点是收录了大量的奏议、文章、诏令、奏章、符檄和文学作品,是当时政治、经济、哲学、宗教、文化诸方面的重要史料。

●《梁书》的列传是主体,有皇后传、太子传、太祖五王传等;类传有孝行、儒林、文学、处士、止足、良吏、诸夷。其中的止足传为特立,所谓“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儒林、文学两传保存了一些珍贵的文化史料。

●《魏书》帝纪的特点的是其以东魏北齐系统为中心,排斥西魏北周系统。列传共92卷,首开家谱式列传体史书的先河。在给一些重要历史人物立传时,往往把这些人的祖先与子孙以及同族旁支成员也附带列出。《魏书》称东晋为“僭晋”,称宋、齐、梁为“岛夷”。其中的纪、传、志,载有大量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如当时完整的诏令、奏疏、诗歌、文章等。

●《隋书》中包含有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之志,称“五代史志”,李延寿称“隋书十志”。每志各述五朝沿革,每志中的内容也逐朝介绍,隋朝部分明显详于前朝,这在二十四史中是独一无二的。《隋书》列传分为诸王列传、诸臣列传等16大类。

●《新唐书》同《旧唐书》相比,在“志”类有增加。《新唐书》恢复了列表的传统。顾炎武评论说:“作史无表,则立传不得不多。传愈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遗漏而不举。欧阳公知之,故其撰《唐书》有《宰相表》,有《方镇表》,有《宗室世系表》,有《宰相世系表》,始复班、马之旧章”(《日知录·卷二十六·作史不立表志》)。《新唐书》类传名目较多,共计二十余种,在记周边政权的八传之外,另有类传十八类:后妃、宗室(包括列宗诸子、诸帝公主)、忠义、卓行、孝友、隐逸、循吏、儒学、文艺、方技、列女、外戚、宦者、酷吏、藩镇、奸臣、叛臣、逆臣。其中卓行、藩镇、奸臣、叛臣、逆臣是新增立的。在排序上将后妃、宗室、诸王以及公主列传提在列传最前面,突出统治者的地位。

●《新五代史》是纪传体正史中除《史记》唯一的一部“本纪”“世家”“列传”“志”“表”五种体例全备的史书。它将“志”称“考”,将“表”称“年谱”(实际是“年表”),记十国史,采用“世家”名目。在列传中,专设“伶官传”。

●《宋史》内容丰富,体例完备,志书详细,列传繁多,史料真实,文字不加修饰,史料不随意剪裁,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记载,是一部最系统、最全面地记录宋代历史的典籍,也是探讨这一段历史的入门书和基本参考书,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

●《辽史》在志书方面有创新。在“表”类与其他正史相比也是最多的,分世表、部族表、属国表、皇子表、公主表、外戚表、游幸表等。《辽史》附有“国语解”一卷,对纪、传、表、志中出现的许多有关官制、人事、物产、部族、地理、姓氏等契丹词汇,作了译解,是研究契丹语言文字及其历史的珍贵资料。

●《金史》在“本纪”之后有一卷“世纪补”,这是死后追加帝号的皇帝的本纪,以前的史书编纂体例上不曾出现。《金史》的“表”分为宗室表和交聘表。辽、金、宋时代,各国(包括西夏、高丽)互通使节的谓之“交聘”。列传部分在传之后加“赞”,进行褒贬评述。全书最后专立《金国语解》一篇,分官称、人事、物象、物类、姓氏五目,分别列出女真语的称谓,并标出相应的汉语之意。将民族语言、文字作出汉语解释,并记入正史之中,是其一大特点。

●《元史》特点:“事实与言辞并且载”“条分件列,览者易见”“据所考者作表,不计详略”“使善恶自见”。列传中的名臣部分,其编纂方法基本按照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等级为先后顺序排列,如像耶律楚那样开国建业的大臣,却排次在元末的余阙、福寿、月鲁不花、达礼麻识理等人之后。

●《明史》是一部体例优秀的著作,其修纂者在修史理论和编纂方法方面有不少建树。史学思想、史学识见和史学理论方面都在修史过程中得以表现。如徐乾不综合各家讨论意见确定了《修史条议(六十一条)》,王鸿绪有《史例议》,汤斌有《明史凡例议》《陈史法以襄大典疏》,潘耒有《修明史议》,施闰章有《修史议》,汪由敦有《史裁蠡说》,朱彝尊有《上总裁书》七通,各自对编纂实践、编纂理论都有精到的论述。参加讨论的人又有顾炎武、黄宗羲、全祖望等不下几十家。本纪部分写得详略得当,无繁冗之词,也避免了求简过当。在“表”部分独创了“七卿年表”,记历朝六部尚书和左右都御史的任免,是“宰辅年表”的姊妹篇。列传分二十类,包含人物之多,篇幅之长,是一个突出的特点,新创立阉党传、土司传、流寇传。

●史书的几种体例结构只是突出其中一种结构,多数不是完全单一的结构,修纂史学著作时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采用其中一种体例。如编年体史书也有一年等一定的时间段内综合历史事件来龙去脉或者旁述相关内容的情况,国别体史书内容也大体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纪传体史书在本纪部分采用编年结构,专志和列传部分采用综合结构。通史和断代史都可以多种形式结合,只是在时间断限上有所区别。断代史和国别史又有相似之处。

现代史学著作主要采用章节体,综合了编年体、纪传体、国别体等多种体例形式,也可以叫综合体。纪传体著作的人物列传,多数完整地记述历史人物的一生,可以从中掌握很多历史信息,最大限度地防止相关资料的缺失。章节体著作长于归纳总结,最大的缺点在于很多资料记录不完整,无法了解历史人物的全貌,还容易造成一些重要历史事件资料的遗失。

史学著作的体例结构,各有长短,作为正史,由于其内容繁多,只有分门别类,才能做到条理清晰,防止资料精简过当,采用纪传体结构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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