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未发育成熟,就要在十三四岁的年纪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是一个“早婚国家“,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才能安居乐业,家庭的生活才有了保障,社会才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而且在周代的时候,男女的婚嫁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为此专门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婚嫁的朝廷官员。但是,古代的法律法规虽说不够完善,但也基本上涉及到了各方各处,而在西周时期的史书上就有记载“男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大概意思就是说古代男子二十岁成人,三十岁就要娶妻生子,而女子十五岁就要许配出去,二十岁必须嫁人。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除此之外,在《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翻译过来就是古代女子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如果还没有嫁出去,家庭就要承受以往五倍的赋税。当时一倍的赋税就能够将一个普通家庭压得喘不过气,更何况是五倍的赋税了。到了南北朝时,更是出现了”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说女子十五岁还没有出嫁,家庭成员都会因此犯法,受牢狱之灾。一般女子十五岁的时候身体都没有发育成熟,为什么要嫁人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古代的医学水平以及科研水平就不够先进,所以社会人口普遍年龄很低。但是古代是一个战争不断的年代,一场战争下来少说都要死上千甚至上万人,这就造成了各国的军事力量供不应求。而人口数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标准,人口繁衍速度快也更能为国家的军事力量提供保障,这种让女子很早出嫁的政策能够很好的在短时间内人口迅速增长。实际这也是封建制度的自然产物,为了一个国家的强大而丧失女性的身体健康,对于统治者来说孰轻孰重已经显而易见了。到了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已经不在用人口数量来追求国家的强大了,所以自然而然的就不需要女子很早出嫁,婚姻自由也已经是现代社会很普遍的事情。对于古代女子这种遭遇,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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