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社区服务功能构建新型邻里关系人民资

「本文来源:兰州日报」邻里关系是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面对和需要精心培育的一种特殊关系。其特殊性就在于抬头不见低头见,时时处处会遇见。这种关系一旦处理不好,出现不和谐或遇到难缠的邻居,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以及精神心情诸方面带来很多麻烦和不愉快。由此笔者首先想起了一则古人择邻的故事——“千万买邻”。“千万买邻”出自《梁书·吕僧珍传》:“初,宋季雅罢南康郡,市宅,居僧珍宅侧。僧珍问宅价,曰:‘一千一百万。’怪其贵。季雅曰:‘一百万买宅,一千万买邻。’”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南朝·梁有位叫宋季雅的官员从南康郡休官后,在廉洁奉公、品德高尚的吕僧珍私宅隔壁购置了一处宅院。吕僧珍问花了多少钱,回答是:“一千一百万。”吕善意提醒其买贵了。季雅却说:“百万买宅,千万买邻。”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钱是用来买吕僧珍这位好邻居的。后用“千万买邻”形容好邻居的难得与可贵。这里也潜意识地提醒人们:在选择好邻居的同时,自己首先也应想着做一个好邻居。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员的大量迁徙,工作的异地就业等难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大潮的驱动,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住房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而且邻里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受“水泥森林”所困,原有传统意义上的邻里关系因之受到冲击,邻居之间总是熟络不起来,即使在同层楼上住上好多年,也同样陌生如同路人。这种情况,很不利于城市社区新型邻里关系的构建,也不符合当前大力倡导的“大家庭、大邻里、大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理念,尤其是不利于传承和发扬邻里间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与和睦友邻的民风良俗。邻里共处和睦,往来接触融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关键所在。从古及今,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尽管在择邻上存有一定的难度,不能任其意而择其邻,要其“千万买邻”更不现实。但进入文明社会的我们,住宅无论选于何地、居于何处,首先应以《市民公约》严格要求自己,并以做一个好邻居为己任,把和谐邻里关系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件要事来做,不要让“水泥森林”所困,与邻居既隔墙又隔心,成为“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当然,在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方面,除了居民自身的努力外,社区担负的角色极其重要。作为居民社区,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搭建好信息化服务平台,盘活社区各类民生资源,配齐配强网格服务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居民群众的本领,凝聚起服务社区居民的各种积极力量。尤其是还应利用诸如阅览、健身、娱乐等社区公共活动场所,有意识地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居民参与,疏通居民互动渠道,激活社区有生力量,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邻里友谊,把大家团结在社区这个大家庭周围,通过社区这个平台,拉近社区居民的距离,在“零距离”的接触中增进信任度,加深睦邻情感。相信,通过社区周到细致的人文化关怀,优质化服务,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的开展,以及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日趋丰富,居民邻里间情感交流的不断加深,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也会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居民文明和谐的新型邻里关系的构建也一定会大见成效,使之更加和谐、更为融洽,社区居民人人都会有像吕僧珍这样的好邻居相伴,何其乐哉。穆明祥-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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